1.凡从事或准备从事健康服务、护理服务工作的人员。包括医疗服务机构、体检中心、医疗保健中心、养老机构、健康管理公司、健康咨询中心、社区卫生、物业公司、康复保健用品等行业。
2.医科院校、护理院校或综合院校相关专业在校生。
3.有志从事健康教育、健康咨询、健康指导、健康管理的人员。